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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| 日期: | 主題: 擠奶的問題
兩性工作平等法18條規定子女未滿一歲須受僱者親自哺乳者,除規定之休息時間外,僱主應每日另給哺乳時間二次,每次以三十分鐘為度。
其實擠奶跟餵奶一樣,沒有一定要固定時間固定次數,可以根據身體能夠容忍脹奶的程度,把握上班的空檔盡量擠,原則是一天擠到寶寶隔天吃的總量為止。午休時間是上班媽媽一定要把握的擠奶時間,建議可以吃飯前先擠奶,飯後再繼續擠,好處是可以節省等待奶陣來的時間。有些媽媽因為時間有限,趁著每次倒開水上廁所之餘,順便至擠乳室擠奶,擠完一次奶陣後將整組擠乳器冰起來,這樣每次只需花五分鐘的時間,下次要用擠乳器時,將喇叭頭燙過熱水即可避免冰冷,這樣積少成多,也是可以擠到寶寶一天要吃的總量;而有些媽媽因為工作性質無法在上班時間擠奶,就可以調節擠奶時間為上班前(可以搭配邊餵邊擠,效率更高),中午(如果可以去餵寶寶更好,就可以邊餵邊擠),下班後(邊餵邊擠),一樣可以全母奶。